4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陕西黄陵煤化工违法排污问题进行曝光后,我厅根据现场检查与监测情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逐一进行梳理,对现场采集证据逐一审核。4月23日向该企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企业申请分别在4月27日和5月2日召开会议,听取企业陈述申辩,经过集体讨论后,核实企业7项环境违法问题,分别是: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1号、2号焦炉烟囱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未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1号、2号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装置未验收;企业存在以规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限产限排;熄焦水及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超标;未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
5月11日,我厅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企业410万元的行政罚款。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我厅还对该企业存在的动力车间1号、3号锅炉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筛焦工段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向省公安厅进行了移送,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来自省环保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