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督办环境信访举报查处工作
- 2018-04-03
- 223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研判和掌握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处置办理情况,督促落实依法处置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事件背后失职、渎职行为,日前,省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专门下发通知,督办环境信访举报查处工作。《通知》要求省环境执法局,每季度第1月10日前将上季度环境信访相关信息进行统计,主要将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接收时间、线索来源、反映问题摘要、处置时间、处置方式以及领导批示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驻厅纪检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核实,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提供线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