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动我省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陕环发〔2015〕44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面临的稳增长形势较为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全面部署。为精准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切实高效发挥环保工作推动稳定经济增长的应有作用,省厅研究提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动我省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本职工作,认真抓好实施。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厅办公室。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
推动我省经济稳增长十条措施
稳增长是当前全省中心工作,紧紧围绕这个大局,切实发挥环保工作促进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是全省环保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贯彻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制定以下环保稳增长十条措施。
总的要求:以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以加快法治环保建设为基础,牢牢把住“三改三加快”要求(“三改”即改机制,重点是尽快出台权力清单、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能;改方式,重点是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改作风,重点是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要求、低调务实、埋头苦干。“三加快”即加快由被动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变,加快促使发展瓶颈向发展动力转变,加快以行政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转变),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执行落实、责任担当上全面提升强化,为我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更有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厅级领导带头包抓重点企业。坚持重点工作厅级领导负责制,对列入国家减排考核的重点企业、涉及治污降霾、“一河两江”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废处置等对大气、水体、土壤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列出详细清单,由厅级领导干部分别包联包抓。通过综合研判、工作调研、走访座谈、专题研究、检查督导等方式帮助包抓企业在做好环保工作。包抓期间要主动与企业加强联系,多深入企业一线,多掌握真实情况,与企业领导班子一起研究发展中的环保问题,从帮助企业落实治污资金、推广环保适用技术等方面入手,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综合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实现绿色化发展。
二、发挥环评引导调节作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判断经济运行态势,把握好工作方向,妥善应对复杂局面,及时作出预调微调,既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规模,又要把好环保准入关,不降低标准、不纵容污染,强化“压缩替代”和综合治理措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头等大事,在环评审批上转作风优方式提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公开透明,强化公众参与,与企业加强互动。
三、实施单项帮扶定向帮助。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建设项目,制定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由分管副厅长牵头,相关处室、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实施“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制度,开展精准扶持。对由环保部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帮助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老老实实做功课”,“扎扎实实找答案”,促使项目尽早获批。加大环境资源整合力度,创新破解环境容量难题,为重大项目腾出环境容量,提供优先保障。
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积极转变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承接好环保部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规范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内审并联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阳光型环保机关。加强行政受理窗口建设,按照普遍受理原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通讯手段等提高服务便捷度,提升办事群众体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论证制、终身负责制、责任倒查制、效能评价制等有效机制,确保依法审批、高效审批、公开审批。
五、推动环保项目落地建设。整合各类资源,促推环保类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实施一批、推动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抓紧形成环保类项目库,面向全社会推出并不断完善环保项目建议目录。要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积极稳妥地用好PPP、融资租赁、排污权(交易)抵押(质押)、第三方治理等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新路径,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借助西洽会、欧亚经济论坛、广交会等省内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强环保项目推介,加大项目和技术引进。
六、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联合发改、科技等部门融合现有科技专项资金和计划,积极引导、鼓励引导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监测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并予跟踪扶持。深化产学研协作,加快推进环保公共创新平台、环保创新基地、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等创建与发展,加大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及项目推广力度,加快环保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项目产业化进程。
七、实施积极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上下联系、左右沟通,收集挖掘项目信息,建立环保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每年进行一次集中评估,及时调入调出部分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稳定。积极与环保部协调对接,尽可能让我省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十三五”项目储备库,为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打好基础。创新环保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充分发挥中省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各地和各行业实施环保项目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已开工建设的环保项目,要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保证按期完成并发挥环境效益。对重点项目采取预拨资金的方式,促进加快工程建设步伐。
八、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支持省环保产业集团紧扣环保产业发展方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序扩大经营范围、不断增加市场份额,带动我省环保产业向专业化、集群化发展。要多措并举加速环境治理类项目建设、改造和升级,促进技术咨询、环境管理类项目加快发展。加速开展并完善资本运作、环保众创、项目孵化等运转模式,提高环保产业发展层次。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带动多元化投资,有效解决环保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九、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认真落实新环保法,建立全覆盖、广视角、多层次的环保执法体制,在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性化执法水平,更加注重开展预防性执法、提示性执法、教育性执法,把问题消灭在初始状态。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工作,优化监测布点,提高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增强监测数据真实性、权威性和及时性。健全环境风险研判及预警体系,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高效处置能力。
十、积极争取环保部更大支持。积极主动地向环保部报告工作,建立顺畅长效的沟通机制,有效落实我省与环保部签订的《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断争取环保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环境治理试点、污染减排等领域给予有力支持和指导,帮助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破解难题、积累经验、创新路径。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寻求环保部对我省渭河、汉丹江综合治理项目、革命老区和陕南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环保机构建设等提供广泛深入的支持。
来源:省环保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