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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陕西环保集团党委公告

  •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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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国资委党委安排,省国资委党委第三巡察组即日起至2017年6月上旬对陕西环保集团党委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专用电话:18729308614;18717324014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邮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A座和颐酒店8825室省国资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10065,电子邮箱:gzwxcqf@163.com。同时,在陕西环保集团办公楼、巡察组驻地:和颐酒店(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店)分别设立“省国资委巡察组意见箱”。意见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A座和颐酒店8825室;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29层。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陕西环保集团 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 陕西环保集团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企业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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