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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城考”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 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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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我部将举办“2011年全国‘城考’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3月22日—23日(3月2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北京市北安河北口阳台山路6号,010-58719700)。

三、参会人员

省(自治区)城考工作人员各1名,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不含直辖市)城考工作人员各1名;直辖市城考工作人员各2名;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组织本辖区内重点城市(相关城区)工作人员参加。

四、培训内容

(一)传达《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4号)精神。

(二)讲解新版“城考”报送系统操作方法。各省、市向我部系统维护人员所反映的软件使用问题,将在会前集中解决并在会上重点讲解。

(三)交流与讨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我部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协办。

(二)各单位请于2011年3月16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参会回执见附件一)。

(三)联系方式

1.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刘继元

手机:13683071512

电话:(010)58719700

传真:(010)587198661

2. 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中心 胡昊

电话:(010)66556076

3. “城考”报送系统维护组 秦科学

电话:(010)66556073

(四)与会人员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2011年全国“城考”工作培训班回执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城考 报送 培训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