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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区域交通限行

  •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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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强我县城区机动车尾气治理,不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咸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部分区域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交通限行。

  通告对现行的时间、区域、车辆类型及技术检测周期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明了部门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通告的宣传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注册运营黄标车的管控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限行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通告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来源咸阳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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