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到2015年末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任务,本月初,省环保厅在前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厅级领导包抓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督导组,重点对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5市2014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督导组深入重点区域,针对每个市考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办法》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细则》融入到10项考核指标中,对上述各市环保局、涉重金属企业区县环保局、重金属重点监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与培训人员一起逐区域、逐项目、逐重点监管企业研究落实《规划》年度考核目标。
督导组检查了上述5市11个区域(10个重点区域和1个非重点区域)的10项考核指标201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查阅了136份档案资料,督促各市完善考核资料,夯实责任,明确宝鸡市、汉中市必须分别完成6个《规划》项目,安康市完成9个,商洛市完成7个,咸阳市完成3个,渭南市完成1个,使全省全年完成《规划》项目数达到32个。确保到2014年底前《规划》项目完成率达到70%以上和部分重点区域(陈仓区、洛南县、潼关县、略阳县)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相比2007年降低10%两项重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2015年底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来源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