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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任务分解及落实措施的通知

  • 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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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保分(县)局、相关直属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强化治污减霾各项措施落实,市政府在《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基础上又出台了《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为确保《推进方案》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时完成,市局在《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任务分解及落实措施的基础上,对《推进方案》涉及内容进行了分解。请各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一、各环保分(县)局要充分发挥辖区治污减霾办牵头、协调和督办职责,促进辖区治污减霾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我局牵头负责任务的完成。对燃煤锅炉烟气综合治理和重点行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等重点工作实行分局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治理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二、各任务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对照责任分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视情况提出提醒、督办等解决意见。对环保部门承担的牵头任务全面负责,要联合相关分(县)局认真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对由环保部门配合其他市级部门完成的任务相关处室要主动联系对接,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治污减霾办对由其他牵头、配合的任务,要及时掌握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工作进展。

   三、大气处要充分发挥市治污减霾办的牵头职能,对全市治污减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对各单位、各部门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每月汇总全市治污减霾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以《送阅件》、《简报》或《通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上级部门报送,向市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发。

   四、局人事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检查与考核督办工作,及时反映治污减霾工作中的好的做法,通报进展不力的责任单位。局监察室要强化效能监察,对工作不作为、进度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推进方案》中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下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18时前,各责任单位要将当月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治污减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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